二手飯館的證件可以接著用嗎
在北京盤一個小飯館,全套證件包括:衛生,環保,消防,稅務,工商執照可以接著使用嗎?還是需要進行一下過戶之類的手續。
如果需要改變飯館名字,上述的證件是否需要重辦
改變了飯館的法人,衛生、環保、消防是否需要相應的變更
這些證件的有沒有年審之內的說法。
多謝專家指點
3 條回答
回答者: 正中央
2026-01-04 11:16:29
應該做變更。對于新開業戶,經營者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對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或經營內容發生變化的,也應當自變更或發生變化之日起,持原證件和其他相關證件在30日內,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如果未按照規定在期限內辦理稅務登記證件或換證手續的,根據有關規定,稅務機關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則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回答者: beny
2026-01-04 11:16:29
如果是改負責人的名字,只要不是個體戶營業執照,都可以改;如果是改店名,就先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確定新店名),然后去改防火證、衛生許可證、排污證,然后改營業執照和稅證
回答者: susu
2026-01-04 11:16:29
如果你繼續使用原餐廳的名稱,這樣你只需要把證件更換法人即可,證件可以繼續使用.如果你是要重新換名字的話,就必須更換所有的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