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開一家有特色的家庭餐廳
我想在市中心開一家有特色的家庭餐廳,經營地點在高層住在,150平米左右,本人沒有行業經驗,就是喜歡吃,也喜歡自己做,想法很多,但沒有一個系統的運營方案,希望專家給與指點,萬分感激!
6 條回答
有想法,多問問有經驗的人,從中吸收經驗
給你以下建議:
1、根據你開店所確定的位子及場所,最好開高端私房菜項目
2、小區物業、安保措施、私密性是否安全,必須是高端私房菜的必備基礎;你所選的住宅樓是否具備。
3、找策劃公司給你策劃一個很有特色的餐飲包括:裝修方案、培訓方案、物資采購方案、開業營銷方案、后期管理方案等。
森森覺得,還是去郊區開農家樂比較好,很家庭,很大氣~
想法是好的,但是做起來也不容易,看看專家的意見吧
家庭餐廳是個不錯的模式,但是開設之前,首先要考慮好這方面的問題:
營業執照:餐飲業的經營牌照先要經過藥監部門在廚房面積、經營面積等方面考核后,給予餐飲服務許可證才可辦理營業執照。而這些條件是很多“家庭餐廳”都無法達到的。且在小區內經營餐飲需得到物業、四鄰的同意才可,辦理手續繁瑣。另外相關法規還規定,在居民小區內經營餐廳是不被審批的。所以“家庭餐廳”辦不下來證的事情很多,很多人因此改在店面經營。
相關法規: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在商住綜合樓內可經營餐飲,但必須對污水、噪聲和油煙等加以處理,取得環評許可證后方可申辦工商、衛生登記;在居民住宅樓內則禁止開辦產生油煙及熱污染的餐飲經營場所。也就是說,環保審批是飯店申領工商營業執照的前置程序,環保部門只會對要在商住綜合樓內開飯店的申請人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對于在居民住宅樓內開飯店的申請一律不會辦理環保手續,所以理論上來講,這一類飯店應該無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對沒有營業執照的“家庭飯店”,工商部門可按照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依法予以取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77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而在居民區內開設的“家庭飯店”,就已經將住宅房變成了以經營為目的的用房,如果該住戶在沒有征得周圍居民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住宅房改為“家庭飯店”,那么周圍居民有權利起訴。
如果上面的問題不是問題的話,那么開設家庭餐廳,可以參考湘鄂情,他們的家庭餐廳推出的“親民宴”包括了朋友歡聚、家庭歡聚以及生日聚會套餐,從可供2-4人享用到可供10人用餐,其中涼菜、熱菜、湯、主食、甜品、水果及茶水一應俱全。家庭餐廳要的就是家庭用餐的那個味兒,適合家庭用餐、好吃、衛生是最重要的。
關于餐廳開業營運方案,可參考:http://www.581540.cn/DataStore/Show/136382
特色是你選擇的不錯的商機,我建議你能閱讀有關餐飲管理方面的書籍,現在的市場是一個屬于有頭腦人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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